声明人:陈平珍
我在邪恶的高压下,写了“保证”。这是不对的,严重地违背了法轮大法的法理,这是我最不应该做的,特此声明作废。以后我坚决跟上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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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1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5/225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