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友华
我是一名1999年开始学法的新弟子,因上访被抓,由于我对大法的理解没有那么深刻,在邪恶势力的逼迫下写了“保证书”,我很后悔。在此,我严正声明,该“保证书”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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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1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5/225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