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黄秀芹 我由于学法不精进,在去北京证法回来后,派出所让我在一个表上按手印、签名字,我都配合了。去年春节又找我几次去派出所按手印,并且在邪恶的逼迫下还说了有损于大法的话。特此声明作废。我以后要好好学法、炼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精进实修,早日随师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5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