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肖志端
我在邪恶势力的迫害下,神志不清,写了“悔过书、保证书”之类的东西,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我现在严正声明: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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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12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6/226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