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洁
我叫陈洁,今年17岁,由于对大法法理理解不深,曾说过、写过不利于大法的话,在此将其全部作废。特此声明。从新走上正法修炼圆满之路。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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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1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6/226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