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春云
我虽然学法不深,但我知道法轮大法是正法,由于在学校老师的逼迫下将自己的名字签在了学校诽谤大法的横幅上,现在我声明签的名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7/22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