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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吕建华、刘英芬

    我于2000年10月16日被当地公安非法拘留,后被非法判三年劳教。由于听信了邪恶的谎言被所谓的转化,之后虽然清醒认识到完全是错误的,几次想改过都未能实现,主要还是自己放不下执著,认为在那里不能学法、炼功,因此,被邪恶势力所左右,造下了大业。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至今仍处在深深的痛悔中,不能原谅自己。是伟大、慈悲的师父再一次给我机会,使我振作起来,重新走人正法中来。我向师父郑重保证:我一定珍惜这万古修炼的机缘,再不能辜负师父对我的慈悲苦度,加倍弥补,跟上师父正法进程,证实大法、讲清真相、揭露邪恶、坚定地维护法,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努力学法、炼功,正念清除变异观念,清除邪恶的干扰迫害,“全盘否定一切邪恶的旧势力安排的”,真正做到无私无我,同化、溶于大法中,发挥法的一个粒子的作用,完成大法弟子的使命,兑现神圣的誓言。我现在严正声明,以前无论在何时、何地情况下,我违背法轮大法修炼心性标准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7/22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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