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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德英

    我于前年10月3日到北京正法,在火车站就被抓,关了半个月后,它们要我答应“三条”放我回家,我口头答应了,它们又要我爱人写了“三条保证”并要走了二千元钱。今年3月初,它们将我骗到派出所后,将我非法关进“洗脑班”,4月我写申请回家,7月份社区书记和我爱人保我回去,我说:“不要骗我,出去后又要写什么东西,又到派出所录口供。”当时书记说:不写东西,不到派出所,就这样回来了。回来后才知道我爱人在4月也写了“申请”。回来后通过学法悟到:对邪恶势力一个字都不能写,写了全错了。所以我声明:我所说所写的(包括我爱人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坚定地修炼,坚定地维护法,做好自己应该做的。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7/22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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