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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杰

    我今年65岁,1995年3月18日喜得大法。于1999年1月16日去南韩女儿家探亲,由于自己学法不深,身边没有一个同修切磋,语言又不通,在1999年7.20以后邪恶的旧势力加剧了对师父和大法弟子的迫害,由于怕心严重,自己没有保护好大法资料,把书、师父的法像及法轮章丢掉了。自己回国后,每当想起这件事如负重罪一样内疚。今日严正声明,“坚修大法紧随师”,用实际行动向世人洪法、正法讲清真相、助师世间行,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7/22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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