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义芳
由于头脑一时不清醒,为了逃出看守所,在威逼下违心地照抄下“三不”。这给自己修炼的路上添了污点。所以我严正声明,我过去所说所写的一切有违大法的,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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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1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7/22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