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丙华
我在被非法劳教期间,由于邪恶的迫害所做的一切违背大法的事、说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话,声明一概否定、作废。今后我一定要努力学法,勇猛精进,加倍弥补,走好正法弟子今后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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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1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7/22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