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文兴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弟子,九九年七月被迫写了“保证书”,在师父经文的指导下和同修的帮助下,我认识到自己做错了。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书”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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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7/22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