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林莉
我曾经多次写过“保证”,虽然不是发自内心的,但也决不应是大法弟子的行为,给自己修炼留下了污点。特此严正声明:以前所有“保证书”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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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1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7/22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