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梁淑珍、曾大群
本人于1999年7月22日在户警替我写的“保证书”和表格上签了名,在此严正声明作废。并决心在正法进程中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7/22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