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晓旭
由于我学法不深,在大法遭到邪恶迫害时,自己配合了邪恶,做了一些违背大法的事。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违背大法的事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7/22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