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梁同敏
我在镇政府邪恶的迫害下,写下了“保证书”,做了不应该做的事,特此声明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7/22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