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敏、毛翠兰
我们在劳教所的所谓“转化”都是错误的,今特此声明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7/22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