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朱喜英
自1999年7.20以来,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包括亲人代写的保证书、悔过书),都是错误的,现严正声明作废。我决心坚修大法紧随师,在法正乾坤的正法洪流中真正起到一个大法粒子的作用。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8/227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