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田银芝、曾彦容
因为自己平时学法不精进,对法认识不深,所以在派出所、居委会书记写的保证书上签了字。现在我严正声明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8/227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