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滕淑琴
我在劳教所里,在邪恶分子逼迫下,写了“保证书、悔过书”,今天回顾起来怎能对得起我们伟大的师父,所以我声明写过的“保证书、悔过书”一律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8/227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