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秀芬
99年7月20日以后给街道、单位和派出所写的“保证书”在此声明作废。我要加倍弥补以前的过错。坚修大法紧随师,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8/227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