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彭卫香
我以前写的“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以及所有说过对法、对师父不对的话全部作废。并决心重新走到正法洪流中来。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8/227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