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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姜俊芳

    我在派出所写的“保证”全部作废。坚定修炼。我96年得法,2001年3月4日,在家里被派出所抓去非法拘留,回来后,派出所让我写“保证”,由于人的情和怕心,我就写了,虽然没有写对大法不利的话,但我深深悟到,虽然不是发自内心的,是不情愿的,也是在向邪恶妥协,这是自己的耻辱,是对大法的背叛。我很惭愧,回家后当天晚上就认识到自己错了,不该写,特别后悔,自己哭了好几天,后来还是上派出所跟抓我拘留我的警长当面口头声明我写的“保证”作废,但是一直没有上网声明。通过学习师父的经文和阅读《明慧网》的文章,今天悟到:这件事情很严肃,应该上网声明,这样也震慑了邪恶。所以特此声明以前在派出所写的“保证”全部作废。坚定修炼。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9/22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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