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姣香
99年下半年错误地交了大法的书和磁带,后又被迫写了所谓“检讨”,这都不是出自我内心的,深感后悔。现在声明一律作废。并坚修大法不动心。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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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9/228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