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耿金秋
以前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一律作废。包括亲人代签的与自己在任何情况下写的所谓“不上访、不炼功、决裂书”之类的东西,统统作废。坚定修炼。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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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1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9/228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