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芳利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邪恶的迫害下做了一些不利于大法的事。特此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和签的字中违背大法的一律作废!家属、亲朋好友代说的不利于大法的话一律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9/228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