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启岩
我以前所说、所写的有辱于大法的(包括别人代笔写的)“保证”,全部作废。特此声明,继续坚定修炼,紧跟正法进程。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9/228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