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俊鹏
以前我所说、所写的有辱于大法的“保证”,全部作废。并且继续坚定修炼,紧跟师父正法进程。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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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1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9/228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