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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建民 我叫王建民,因去北京正法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在被非法劳教期间,于4月13日中队对我进行强行洗脑。他们利用犯人毒打我,强行写下“四书”。于8月20日左右我反悔“四书”,该中队又用体罚、毒打、电棍电方法强迫我写下了“保证书”。12月11日又以被解教为由强迫写下所谓的“保证书和揭批材料”。现向世人宣布:我在被非法劳教期间的一切“保证书、决心书、悔过书和揭批材料”作废。那是强迫所写的。我将永远坚信大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0/229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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