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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淑珍 我是96年得法的,99年7月20号以后,法轮功被迫害,因为自己学法不深,悟性差,写了所谓的“保证书”。再后来,派出所有时问还炼吗?我说了不该说的话,给法抹黑,给自己增添污点。以前所写,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特此严正声明全部作废。以后一定要加倍努力,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1/229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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