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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姚继珍 我64岁。1996年5月得法,得法后受益非浅,对大法坚信不移。但在2000年9月份,在单位的一个表格上签过名。通过深入学法及师父的新经文和阅读《明慧》文章,我才认识到这是修炼道路上的一个污点。特此声明:以前的签名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个真正的正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1/229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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