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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伟

    我是一名中专生,不是大法弟子,因10月1日放假回家,在回校的途中,坐开往北京的公共汽车,没想到到检察站时上来两名警察,要查身份证,要证明身份,看是否炼法轮功。我说:”没有。”他让我回答一个问题:”法轮功是‘X教’吗?”我心想跟我也没关系,干嘛评论别人好坏,我没回答,他一连问我好几遍,我很害怕,最后他火了,恐吓我:”最后一遍!配合一下!!”我为了自己能回学校,我硬着头皮说:”是。”也不知怎的,可能是被吓的吧,要不就是觉得自己太缺德了,眼泪不停地流,很委屈,整个坐公共汽车的人都是这样被问。

    我真不知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制度,这些做法是侵犯人权,而且他们怎么这么凶,身为警察不去做该做的事情,却做这些。现在,我已经清楚地知道了,法轮大法是正法,是教人心向善,教人做好人,所以我要声明在共公汽车上所说的不利于法轮大法的话作废。请李老师及大法弟子们原谅。我要在正法讲清真相中加倍弥补自己的严重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22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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