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丁桂兰 我于九七年八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九九年二十日,江某某的邪恶势力开始镇压法轮功,因那时学法不精进,我做了不该做的事。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乡政府派出所到各大法弟子家签名。我开始坚决不签,警察不走,眼看我老伴就要跟警察争执起来了,我说:“算了吧!算了吧!我签上。”我就写上“不炼了”,还交了4本书,给大法造成巨大损失,给自己的修炼道路留下了污点。2001年1月,乡里的警察又来了一次,我们坚决不签名,不配合邪恶,不配合旧势力安排。 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放下生死,走出去证实大法,向世人讲清真相。“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象、用慈悲去洪法与救渡世人”(《理性》)。坚决助师世间行,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22995.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