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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姚玉香 我是在强迫下,在看守所释放证上签了名字,回家几天不能平静,配合邪恶做了大错特错的事,对不起师父、对不起自己。我要严正声明,我签的字作废。我要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还有家人为我写的“保证书”,为我花了不少钱都是不对的。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4/231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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