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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何茂芬

    自从大法遭迫害以来,我留下了很多污点,在2000年7月份我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又强迫送到强制“洗脑班”,除了进行残酷地毒打、肉体上的折磨外,还被非法经济罚款3000元人民币、1个月的生活费1700元人民币,在这种迫害下,我被迫在什么所谓的“保证书”上按下了手印,在2001年3月份,邪恶又强行把我抓进镇政府,再次进行邪恶的“洗脑”。由于自己有怕心,邪恶让我骂师父,又进行经济罚款,我又顺从了邪恶,为了自己暂时的安逸,背叛了师父,心里十分难受,痛悔不已。师父在《大法坚不可摧》中说:“一个大法弟子一旦干了不应该干的事之后,如果不能真正认识其严重性、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一切与那千万年的等待都将在史前的誓约中兑现。”在此声明: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从今以后,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决不配合邪恶,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跟上师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6/23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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