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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宋秉秀、盖文治

    我们在96年6月份得法,得法后学法、炼功不够精进。从99年到2000年8月派出所警察两次叫我们在“保证书”上签字。我们也没有看一看写的是什么就签了字,过后也没悟一悟这么做对不对。以后,通过深入学法这才明白,看着同修们都能克服种种困难到北京证实大法,师父为度我们吃尽了千辛万苦。在此,我们声明以前两次的签字作废。今后在正法上,我们要尽一切努力,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6/23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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