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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于凤珍

    当初迫于形势,把师父法像、大法书、法轮图交了出去,并且在拘留所中说过不该说的话,现在想真是悔恨万分,觉得非常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为此,对我以前所做的和所说的这一切都声明作废。今后我一定坚修大法,紧随师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6/23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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