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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雅芳、林大学

    做为一个好人,就应该向国家领导人说句真心公道话“法轮大法好”。去京走出三百里路,就被截住,非法抓回本县拘留所15天,我承受不住了,写下不该写的东西,签了名、按了手印,还交了书,做了一些不利于大法的事。现在我声明,这些全部作废。今后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7/233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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