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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彩霞

    7.20后,自己虽然一直坚信、坚修大法,并努力维护弘扬大法,但由于学法不深、心性与悟性不高,尤其是掺杂着人的变异观念,所以以往有一些言行并不在法上,为此我严正声明过去我所说、所做、所写的,凡不符合法轮大法法理、不符合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心性标准的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7/233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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