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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丹旗

    我98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99年8月~2000年12月期间,由于对大法不坚定,写过“保证书”,说过一系列有损于大法声誉的话,现在此声明作废。是师父慈悲,使我明白过来。我决心改正所犯错误,重新开始做一个合格的修炼者。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元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7/233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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