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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玲

    我从1998年3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后,我努力按照师父讲的“真善忍”的要求去做,道德逐渐升华了,病也好了,家庭也和睦了,不管是在单位还是在家里,我都严格要求自己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

    7.20以后我多次进京上访,我没有任何政治目的,就为了向中央说明真相,向那些不负责任的新闻宣传机构以及广大善良的人民说明真相: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教人修心重德,是正道大法!就因为我讲了真话,于2000年元月被市公安局非法判劳教三年。在劳教期间,由于自己在恶劣的环境中听信了邪恶的谎言,渐渐背离了自己坚修大法的信念,被邪恶利用来攻击法轮大法和我们伟大的师父,说了违背自己良心的话,使大法和师父蒙冤受辱,同时也欺骗了广大的人民群众。那些在被逼迫下说的都不是我的真心话。我之所以犯这样的错误,主要原因有三条:一、关键时刻没有按照“真善忍”去做,忘了自己坚持真理是在做一件最神圣的事,没有认识到屈从邪恶的压迫说假话才是真正的对亲人、对社会、对人类不负责任。二、在被迫害的环境中有怕心。三、对大法的理解不够,执著于个人的圆满,违背了师父“无私无我,先它后我”、“为宇宙中一切正的因素负责”的教诲,在痛苦的忍受中还有计较个人得失的私心杂念,从而被邪恶钻了空子。现在我已经彻底醒悟,在此严正声明:我在被拘留、被劳教以及任何被胁迫的环境下所说所写的违背大法的话统统作废。我要坚定修炼,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我这样做,才是真正对社会负责、对亲人负责、对所有被假象欺骗的人民群众负责。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8/23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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