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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青霞

    首先感谢师父的洪大慈悲,给予我悔过改正的机会。

    我98年我喜得大法,修炼后我亲身感受到法轮大法是万古难遇的伟大的正法。7.22后,看到全国铺天盖地地对我们大法造谣诬蔑和攻击我们伟大的师父,就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二次进京上访,向中央和各界善良的人们讲清真相,让他们从正面理解我们,并要求政府还我们师父清白,还法轮大法清白,释放被非法关押的学员。我只是行使了一个公民的最基本权利,却被定罪为“扰乱社会治安”,于99年12月22日被公安非法判劳教二年,送劳教所,没被洗脑又被送到戒毒劳教所强制洗脑。在这期间,劳教所几个邪悟者写信给我,由于心不正,我被她们邪恶的谎言迷惑,干了助纣为虐的事,影响极坏。看到师父的经文后,如梦初醒,痛悔不已。我深刻地反省,剖析主要原因如下:一、不能清醒地认识个人与正法的关系,执著于个人的圆满。二、错误地认为凡是从法中悟到的绝对没有错,没有意识到因为有还没放下的执著而可能导致邪悟。我于2000年9月觉醒,由于人的观念和其它阻碍,直到今天才发表声明。

    2001年9月18日,当地公安和居委会十几人在公共场所强行把我抓去洗脑,我的亲人在他们邪恶谎言的迷惑下,怕他们“株连九族”,就在“保证书”上签字画押,并在我绝食抗议期间,强按住我的左手在“保证书”上按手印,我坚决不配合,我悟到这是旧势力强加给我们的,是在利用众生对大法犯罪。作为大法中的一个粒子,证实法、维护大法、窒息邪恶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12月14日我一出“洗脑班”就打电话给”610”,声明“保证”作废。为了对大法负责、对众生负责、对自己负责,我决心用我的实际行动来洗刷修炼路上的这个污点。现严正声明:我在拘留所、劳教所等任何地方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以及亲人的签字、画押一律作废。我要坚定地修炼,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8/23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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