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乔淑环
声明我写的“二不保证”作废!我不承认。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8/233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