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春芬
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包括别人代写的“三书”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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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8/1930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