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覃碧兰
我于2001年被非法绑架十五天,写了“三书”,说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话。郑重声明:以上违背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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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14/193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