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超和
在九九年,由于怕心,我烧了一些师父法像、大法书和资料,给自己的修炼路上留了污点。这是对大法不敬,对师父的不敬。严正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加倍实修,做好三件事,弥补损失,圆满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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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1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3/1940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