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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赵得凤

    2000年4月17日,我因进京上访,被公安人员在火车站非法扣留,它们问我们是哪里人,我们就如实的告诉了它们。我们镇政府来人把我们运了回去,来到镇公安派出所,镇政府和派出所的不法之徒对我们连打带骂,下午就把我们七个人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一个月。在拘留所里管教人员逼着我们写“保证书”,我们不写,它们就把我丈夫拉了来代替我写,我现在声明我丈夫给我写的那个“保证书”作废!我现在又走入正法中来。我要紧跟我们的师父走,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0/235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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