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许梅、许英
过去写的“保证”、说过的“话”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0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0/235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