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田宝华
在公安局、派出所的压力下,违心地在拟好的不炼功的保证书(笔录)上签了名,事后万分痛悔。现特此严正声明自己过去的询问笔录和保证书一律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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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4/9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