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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包淑云 我是96年得法的大法弟子,在99年7月22日,由于头脑中主意识不清,法学的不透,对街道邪恶干扰,没有严肃对待,没有看内容就在“保证书”上签了字。过后在存根上仔细看内容时,才顿感问题的严重性,心里感到莫大悔恨,立即在存根上写了声明作废,送到街道。但心中一直还是感到有些内疚。今天正式在网上声明,自己所作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在今后的正法洪法中继续勇猛精进。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235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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